关于民办本科高校办学地址变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办学地址变更,现予以公示。
一、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办学地址由“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南段35号”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先锋大街东七路18号”。
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办学地址由“昆明国家高新区海源北路1268号”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1268号、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桥街1369号”。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 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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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