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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报考军校需要知道的四项政策

2013/2/22 10:49:00    【 】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一、招生对象为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军校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可同时报考军校生和国防生

  同时报考军校生和国防生,相当于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关系。军校生采取提前单独录取。报考军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将继续按其填报的地方高校志愿录取。

  三、部分军校政审有特殊规定

  政审由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报考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外国语学院、空军工程大学部分考生的政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在省军区协助下组织实施。

  四、部分考生可优先录取

  军校招生,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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